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(暂行)
校学文〔2017〕31号
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〔2007〕4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3〕494号)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基本原则
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应住宿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内。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、外宿或租房住宿。学生因特殊原因需校外住宿的,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。
第三条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
(一)家庭经济困难(以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准)且具备走读条件(家庭住址位于所就读校区2公里以内,以户口薄为准)的学生;
(二)由于身体原因(患有传染病、神经衰弱或残疾等)不适于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(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关证明)。
第四条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程序
(一)填写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》,并经家长签字同意,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、户口簿复印件或医院相关证明;
(二)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,由学生及学生家长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到学生处审批;
(三)经学生处审批后,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》;
(四)双方签署协议后到后勤集团备案,并办理退宿手续;
(五)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》一式四份,学生处、学生所在学院、后勤集团、学生本人各持一份;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》一式两份,学生所在学院、学生本人各持一份;
第四条校外住宿申请受理时间
(一)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》有效期为一学年,每学年需重新办理。
(二)申请校外住宿手续每学年办理一次,一般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为审批期。
第五条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
(一)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严格遵守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》的规定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因在校外住宿引发的各类问题均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。
(二)凡未经批准私自校外住宿者不退还住宿费,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,学校还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第六条申请校外住宿获批准的学生,校内床位一般不再保留(学生短期到校外住宿,可申请保留校内宿舍床位)。已批准校外住宿不保留校内宿舍床位的学生,应于批准之日起3日内办理退宿手续,并搬离学生宿舍,其住宿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第七条校外住宿的学生申请搬回学生宿舍住宿,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,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。
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“校外住宿”包括走读和在校外租房住宿两种情况。
第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,原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(暂行)》(校学文〔2009〕16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
1.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申请、审批表
2.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
二○一七年七月一日
附件1:
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申请、审批表
NO: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
学院 | 班级 | 学号 | |||||||||
家庭住址 | 父母有效联系方式 | ||||||||||
选择校外住宿方式 | 申请住市区家里 □ 申请校外租房 □ 申请住市区亲戚家□ 与学生本人关系: | ||||||||||
现申请校外住宿地址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|
申请校外住宿时间 | 年 月 日 ——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申请校外住宿的原因: 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
学生家长意见: 家长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
与学生家长联系复核的结果: 辅导员签名: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
系(部、院)审核意见: 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 学生处审批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注:本表一式四份,学生处、学院、后勤集团、学生本人各一份。
附件2:
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
甲方: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院
乙方:姓名_____________(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班)
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从学校管理和学生全面发展考虑,学校不提倡学生校外住宿。但学校尊重学生的法律权利,对于经学校多次思想工作,仍坚持校外住宿(包括走读、寄住亲属家中和在外租房住宿)的,双方经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乙方在申请批准,并签订本协议后,方可在校外住宿;
二、乙方应将校外住宿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甲方,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;
三、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间,必须按学校的要求认真参加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,不能以此为由,上课迟到早退,脱离集体;
四、乙方应每月定期向辅导员汇报相关情况;
五、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间产生的一切纠纷,及发生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、财产损失的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;
本协议以学年为有效期间,一年一签。假期按照校外住宿期间处理。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。
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乙方家长签字后生效。
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甲方签字(盖章) 乙方签字(盖章)_____________
乙方家长签字(盖章)______________
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