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作师专学生档案补办流程
发布:焦作师专学生工作部(处)
发布时间:2018-09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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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所需材料
1. 学生个人补档申请。
2. 刊登有遗失声明的省级报刊一张。
3. 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补档公函。
二、办理流程
第1步 向所属学院递交补办申请
属于学生个人遗失的:学生持材料1和2,向所属学院递交补办申请。
属于档案主管部门遗失的:由档案主管部门委托专人持材料1和3,向学生所属学院递交补办申请。
第2步 所属学院审核补办材料,经学生处负责人同意后,根据档案缺失情况据实补办,具体处理方式如下:
1.档案材料整体遗失的,补“招生录取审批表”(在学校综合档案室办理)、“成绩单”(在学院教科办)、“毕业生登记表”(在学院学工办办理);
2.档案材料部分缺失的,学院参照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学文〔2017〕26号,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),向相应材料的主管部门申请补办,无法重新补办的材料,可以出具相应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