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校园文明“五督察” 工作的通知
发布:学生工作部(处)
发布时间:2023-10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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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落实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行为规范量化扣分细则》(校学文〔2018〕45号)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学习中磨练意志、锤炼情操、增长知识、提升素养,10月9日起将集中开展校园文明“五督察”(早操早读督察、学习督察、宿舍安全督察、教室卫生督察、班会督察)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早操、早读督察
参照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》(校学文〔2011〕22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出本学期学生早操、早读工作实施方案。方案内容要包括:各班早读安排表(模板见附件3)。
二、学习督察、宿舍安全督察、教室卫生督察和班会督察
各学院按照校园文明督察工作检查细则要求,开展学习督察、宿舍安全督察和教室卫生督察。
班会督察待班会实施办法确定后开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本学期校园文明“五督察”工作采取学院自查、学工部抽查的形式,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根据《校园文明“五督察”检查细则》(附件1)做好自查自检工作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
2.各学院请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当周各项检查情况统计表(模板见附件2)报送至行政楼202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xscszk@jzsz.edu.cn,邮件主题“XX学院第X周检查情况统计表”。
3.学院要及时统计、更新学生固定教室、宿舍分布情况,并将更新情况及时报备学生处思政科。
4.各学院要安排专门教师以及学生干部负责对接校园文明督察工作,并将附件3于10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202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xscszk@jzsz.edu.cn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3年10月8日